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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_妮娜·伯吉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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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都没个消息的金米打电话问候一声。

社会主义总理的新主义是逃跑主义。全牙买加的女人里,大概只有我没听总理说每天有五班飞机去迈阿密,谁想离开都可以走。更好的必定会来?更好的四年前就该来了。现在我们有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和一个喜欢谈论政治的老爸。这时候他终于不希望自己有儿子了,因为男人会打心眼里关心这个国家的命运,而不是成天琢磨该怎么当上选美皇后。我讨厌政治。我之所以讨厌政治,只是因为我生活在这儿,所以就应该体验政治。但你也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你不体验政治,政治就来体验你。

丹尼来自布鲁克林。这个金发男人学农科,来牙买加是为了做研究拿学位。谁能料想牙买加创造出的一颗科学明珠是母牛呢?总而言之,我和他在约会。他带我去上城区的梅菲尔饭店喝酒,忽然间身边只剩下白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就好像上帝挥挥手就噗的一声全是白人了。我是所谓的淡棕肤色,但即便如此,一眼看见这么多白人也挺吓人的。我以为大概是有谁错把这儿当成北海滩了,因为饭店里有许许多多游客。但随便哪个人张开嘴,说出来的都是牙买加方言。尽管后来我去的次数多得记不清了,每次听见白

人说土话,我都不得不弯腰从地上捡起我的下巴。“等下!吼吼,是你吧,老弟?吼吼,好些日子没见喽,哥们儿,发财不认人了?”他们甚至都晒不黑!

丹尼爱听特别奇怪的音乐,纯粹噪音而已,他有时候放得格外大声,就为了惹我生气。纯粹的噪音,摇滚乐,“老鹰”,“滚石”,还有许许多多实在不该假装白人的黑人。但夜里他会播放一首歌。我们差不多四年前分了手,但有两句歌词每次我眺望窗外都会一遍又一遍地唱。我真的相信。假如你不喜欢这些就会离开。

说来有趣,我能认识他都是因为丹尼。一个唱片厂牌在山顶上举办的什么派对。只有时髦人和白人住在这上面,对吧?我记得我这么说。丹尼说他没想到黑人也会这么种族主义。我去倒潘趣酒,慢吞吞地倒,消磨时间,这时看见丹尼在和厂牌老板交谈。我完全就是工作人员眼中的那个人:和美国人睡觉的自负黑鬼。站在丹尼和厂牌老板旁边的就是他,一个我从没想过有可能会遇到的人。连我母亲都喜欢他最新的单曲,不过我父亲看不起他。他比我想象中矮一点儿,除了我、他和他的经纪人,在场的黑人都在走来走去问客人要不要再加点儿酒。他站在那儿,像一头黑色雄狮。性感妹子就这么遇见这汉子了,他说。学校教了我十五年该怎么得体地说话,但这依然是我听男人说过的最甜蜜的一句话。

接下来我有很长时间没再见过他,直到丹尼回国之后,我跟着妹妹金米(自从父母被抢劫、母亲很有可能被强奸后,金米还没打过电话)去他家参加一场派对。他没有忘记我。可是等一等,你是金米的姐姐?你到底躲到哪儿去了?还是你就像睡美人,呃,等着男人来叫醒你?从头到尾我都像是被一分为二了,自从早晨咖啡后我就想关掉的那半个我说好啊,和我调情啊,我性感的同胞,另半个我说你以为你在跟这个满头虱子的拉斯塔聊什么?过了一阵,金米走了,我没看见她离开。我待在那儿,所有人都走了我也没走。我望着他,我和月光望着他走上凉台,像个夜晚鬼魂,在用刀削苹果皮。头发像狮鬃,浑身肌肉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只有两个人知道《午夜狂欢》是写给我的。

我讨厌政治。我讨厌我应该知道的那些事情。老爸说没有人逼他离开自己的祖国,但他依然认为枪手是什么人。我希望我有钱,我希望我有工作而不是已被裁员,我希望他至少能记得凉台上吃苹果的那个夜晚。我们在迈阿密有亲人,也就是迈克尔·曼利说要是想离开就可以去的那个地方。我们有地方可以待,但老爸连一分钱都不想花。该死,现在歌手是大人物了,谁都没法随便见到他,哪怕是比任何女人都了解他的一个女人。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女人就喜欢琢磨这种蠢事。什么你了解一个男人,什么你解开了什么秘密,只是因为你让他钻进了你的内裤。妈的,我只觉得我现在知道得反而更少了。事后他又没打过电话给我。

我穿过马路,在公共汽车站等车,但我已经看着两班车经过了。然后是第三班。他还没有从前门出来。一次也没有,没有给我机会,让我在那个瞬间穿过马路跑上去,嘴里喊着还记得我吗?好久不见。我需要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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