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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生来无计避征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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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属国家财政,其征收和訾算一样,对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征收标准。

农耕家的百姓,一人一年一百二十钱,此为一算。商贾、奴婢则“倍算”,即一人一年二百四十钱。为鼓励生育,女子年十五以上至年三十而不嫁人的“五算”,也即过了十五、不到三十还没嫁人的女子一人一年六百钱。出於敬老、鼓励孝顺的原因,家有八十以上老者的,可以免去其家两人之算赋。

口钱归皇室,“以食天子”,数目少一点,本是一人一年二十钱,前汉武帝时数伐匈奴,为养车骑马,人增三钱,改为了一人一年二十三钱,沿用至今。

算赋和口钱看似不多,但对贫家来说已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假设五口之家,三个成年人,两个少年,那么朝廷一年收纳的口赋就是四百零六钱。若只四百零六钱倒也罢了,问题是从朝廷到郡府再到县寺再到乡,经过很多层级,在这些层级中常会出现加收的现象,经过层层盘剥,到百姓头上,一个人每年要交的“头钱”可能就要远超过一百二十钱或二十三钱了。

百姓交不起,那么这个算赋、口钱可以改为分期缴纳,不用一次交清,每年收取几次。

这种情况下,很多州郡县乡就常会出现“生子不举”的现象,不举就是不养,孩子生下来就溺死,因为养不起,等孩子长大了也交不起他的头钱。

为了避免这种层层盘剥之现象出现,荀贞也得派人监督。

相比訾算,他对此事更为看重,因为这件事关系到的是底层百姓的切身利益。

被他派出去监督诸县算民的均是他的亲信,如岑竦等人。

徐福、许季作为岑竦等的副手也被派了出去,荀贞想借机让他们深入了解一下县乡地方阅民、税收等的运作和百姓的疾苦,给他们一个得到锻炼的机会。

口钱、算赋之外,还有一种税,叫“更赋”。

更赋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徭役,是“纳钱代役”。

两汉百姓的徭役主要有两类。

一个是从二十岁起便名入服徭役的名录,每年要在郡县里无偿地服徭役一个月,连续服役三年,这叫“更卒”,如果不想服这个徭役,可以出钱请人代服,这个出钱请人代服的市价是一月两千钱,这个钱是私人对私人。

一个是从二十三岁起可以不去郡县里服徭役了,但要开始每年为国家“戍边三日”,这叫“正卒”,“天下人皆值戍边三日,……,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之子亦在戍边之调”,如不能为国家守边,则一人一年要出钱三百,直到五十六岁为止,这个钱是要交给国家的。

要想免除徭役,要么是家有九十以上的老者,可以免去一人之徭役,要么是品秩达到一定高度的吏员,要么是爵位必须答到一定等级,爵至“不更”,可免除更卒之役,不更是二十等爵的第四等,顾名思义,“言不预更卒之事也”,爵至“五大夫”,可以免去正卒之役,五大夫是二十等爵的第九等,寻常百姓是很难升到此爵的。

荀贞穿越前对两汉的印象是“轻徭薄赋”,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才发现实际并非如此。

两汉的田税是不高,初“十五税一”,后“三十税一”,可在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土地多被豪强大族占有,贫者沦为佃户、徒附的情况下,国家征收的田税再低也和大部分的百姓无关。

百姓没有地,只能去转租豪强的地,而豪强地主收取的地租轻者“十税五”,重者“十税泰半”,也即十成收获里有一半以上都得交给豪强地主。如果粮食不够吃或无钱缴税,向豪强地主借贷钱粮,那么首先要有动产、不动产的抵押,其次要交利息,尽管国家对利息的收取有明文规定,不得高过一定程度,可又怎挡得住豪强地主的逐利?利息轻者“倍称之息”,也即百分之百,利息重者十倍之息。国家对借贷人的权益是保护的,规定的有相关律法,交不上利息就要受到惩处,连王侯也不能免之,更别说百姓了,因无钱还利息而破家沦为赤贫的百姓不知凡几。

荀贞的族兄荀悦曾针对这种情况发过议论,说“官家之惠优於三代,豪强之暴酷於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於豪强也”,国家虽然优惠百姓,但优惠都被豪强占去了,作威作福的是豪强地主,受苦的是百姓。

田税低与广大的无地农人无关,人头税、更赋和各种的杂税却与他们息息相关。

一个年二十三以上、五十六以下的男子,哪怕连家都没有,只要他活着,朝廷每年就要从他身上收取固定的四百二十钱税收,经过郡、县、乡的层层加收,落到他头上的可能会超出千钱、两千钱。除了人头税,还有各项杂税,如户赋,“率户而赋”,人头税之外,只要是一户人家,每年也要缴税;如畜税,家如养有牲畜,折价缴税,比例是百分之二,即价值二千,缴税二十;如稿税,稿税是为养马而征收的,本为征收草料、禾杆等实物,后可用钱折纳,也称“刍稿钱”;如渔税,凡郡县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收渔税,卖鱼要缴税,等等。

这种情况下,流民怎会不多,百姓怎会不揭竿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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