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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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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里了,我们必须住在市区,方便和情报贩子还有线人联系。”

高光道:“住酒店,今天就搬出去。”

汉克笑道:“住酒店就算了,我给你们找个地方住,一个我认识的阿富罕大佬的房子,你们可以随便住,活动起来还方便。”

事情就这么定了,用计谋而不是武力把尤里翻出来再炸掉。

孙子兵法有用间篇,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

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

这些事还用人教吗,就这些东西,这些事儿,那还不是识字儿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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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克给找的房子是一个大佬的私宅,在阿富罕很有实力的那种大佬,所以这房子虽然是在喀布尔,却依然尽显奢华。

别的不说,就在喀布尔这种干旱缺水的地方,能在喀布尔的市区豪宅里有游泳池,而且还是室内游泳池,管中窥豹,也能想到其他设施得有多豪华了。

还有就是别看喀布尔的市容市貌就是一个灾难级现场的表现,整个城市看起来都是灰扑扑的,但只要进到人的家里,却都是非常的干净。

就这一点高光还是很喜欢的。

不过离开军事基地住到外边来可不是为了享受,到外边住是为了更好的做事。

在新住处安顿下来没多久,汉克帮忙找的两个翻译就主动登门了。

在阿富罕这地方活动必须有翻译,这里的主要语言是普什图语,虽然很多人能说英语,但终究是不方便。

不过这翻译的人选不是会说两种语言就行,首先得可靠,不会转身就把高光卖了,所以翻译的人选是汉克精心挑选过,找了几个备用人选后,让高光从里面挑了两个出来。

两个翻译已经站到了高光面前,一个是满脸大胡子,看起来很是沧桑的中年人,瘦瘦的,穿的衣服也是阿富罕传统的长袍,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马甲,头上带着一个黑色的小帽,扔到大街上就分不出来的那种。

这个年纪大的叫阿巴斯,他之所以可靠,是因为他从二十岁开始就给美军带路了,而且老婆孩子都在美国,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被选中当高光的翻译。

还有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叫纳布尔,他的脸还很稚嫩,穿的衣服和阿巴斯一样也是很传统的那种,但他脚上穿了一双鞋却是崭新的耐克。

在喀布尔穿耐克,是需要实力也是需要勇气的,就凭他穿的这双鞋,就说明他家里有钱,而且他肯定一直和美国人打交道才行。

纳布尔之所以可靠,是因为他爹一直给美国人当翻译,还给美国人搜集情报,也就是常说的线人,而纳布尔他爹刚被塔班力给干掉了。

这阿巴斯能把老婆孩子送到美国去,说明他能力不错,因为美国人可没那么大方,想给他们卖命的人多了,但是能把老婆孩子送走,那就说明阿巴斯给美国人立下过大功。

至于纳布尔,高光要他纯粹就是当个跑腿儿的,在喀布尔这种地方,尽量还是少露脸为好。

“你们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吧?”

阿巴斯是个老线人了,他低声道:“知道,听你的吩咐就好。”

纳布尔虽然年纪小,却也是家学渊源,他在一旁低声道:“什么都看不到,听不到,你需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看的出来阿巴斯是出于经验,纳布尔却是从小受到的教育,他们应该都知道怎么做的。

也就是让两人当翻译,让他们当线人是不行的,因为他们早就和美国人挂上钩了,无法得到当地人的信任。

高光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他沉声道:“你们给我工作,每天的收入是三百美元,从今天开始算起,每天结算,给你们现金,纳布尔。”

那个年轻人立刻道:“是,先生。”

“把你脚上的鞋换了,然后跟我们出门。”

看了看自己脚上的新鞋,纳布尔面露不舍之色,这时阿巴斯低声道:“是让你换掉,又不是让你丢掉,出去买一双旧鞋子。”

纳布尔恍然,随后他立刻道:“请稍等,先生,我马上去把鞋换掉。”

现在是要出门,而不是把能提供情报的线人召到家里。

高光看了看手表,道:“你们去等着吧,准备好了我们就出去。”

在喀布尔这地方,人多了不代表安全,尤其是一堆外国人凑在一起更危险,所以要出门去找情报,去散布谣言,最多三个人也就够了。

高光,树叶,还有佛朗西斯科,其他人安心留在豪宅里等着就行。

过不多时,纳布尔也不知道去街上找人买了一双鞋还是怎么的,脚上的鞋已经变成了一双脏兮兮的褐色皮鞋,是那种阿富罕人手工做的皮鞋,在冬天,这就是最常见的鞋了。

新耐克已经拿在了手上,纳布尔可舍不得丢掉,或者把自己的鞋换给别人。

车已经准备好了,就在门口,在喀布尔市区活动总不可能坐着黑鹰飞来飞去,最常见,也是最不显眼的还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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