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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腥(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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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最后一缕天光黯淡,她肚子也饿了,穿上衣服回小木屋做她的晚饭。小木屋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化妆品。出发前沙克达给她准备了防晒霜,被她从行李箱里拿出去了。

什么化妆是为了取悦自己,在没人的地方谁想化妆。她要在这没有被城市化污染的桃花源做一个自由的人,她不仅素颜,在屋里的时候连衣服都不穿。

子爵的毛发比年轻时要淡了许多,粗糙没有光泽,从薇薇的裸体上蹭过,她有时甚至会被扎痛。

薇薇出门时也不想穿衣服,她不介意晒黑但她不想被晒伤,于是把床单披着身上来遮挡阳光。

她戴着草帽用齿耙在小木屋后面开垦了一小片菜地,用来种菠菜。菠菜是较容易种的蔬菜,气候环境也适宜,种下后四天就发芽了,一个月后她的餐桌上有了很嫩的菠菜。

子爵虽然是猫,但偶尔也会吃一点蔬菜水果。她俯瞰着行动迟缓的老猫,虽然它进入她生活时已经是只成猫,没有从幼猫时期被她养大,但她在它生命中也占了很大的比重。

沙克达会是这样看她的吗?毕竟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她像是他的猫。他很早出现在她生命中,且不提他还能活多少年,她活得越久,记住他的时间就越长。倘若她活到八十,那她记住他的时间就会占据她生命的八分之七!多么可怕,可她不可能忘记他,她这一生都会背负着这份沉痛的记忆。

森林里绿树成荫,她不需要披着床单也不需要戴着草帽,只需要拿上一个指南针就可以开启她的探险之旅。她只穿一双鞋,赤裸大部分的身体在树木间穿行,与野生动物邂逅。

野兔和绝大多数狐狸远远看见她会很机警地逃开,而有的狐狸会停在原地观望,等她靠近就逃开。与树干颜色相近的松鼠会趴在树干上静止不动,寄希望于她没有发现它们。薇薇也不是每次都能眼神很好地注意到它们,有一次她就被突然逃跑的松鼠吓了一跳。

这片森林很大,除了动物还生长着很多蘑菇和蕨类植物。薇薇每次探险并不会走太远,她不打算在森林里过夜,总是在下午三点左右回到小木屋。

在x市的小木屋,她的日程很简单:种地、做饭、探险、陪子爵玩和看书。有热水器她能洗热水澡,流血的日子她就不去湖里游泳,免得生病麻烦。

偶尔她会提笔写一些信,写给逝去的亲人和于先生。她把信纸折成纸船,放进水里让它们飘走,信的内容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在信里写道:“爸爸,我不知道这片湖的名字,但我莫名觉得它是由眼泪汇成的,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泪湖。”

她告诉于先生她没那么恨沙克达了,她很抱歉。她给自己不记得了的妈妈写信,向她诉说自己的烦恼,向她征求意见。

与其说这是写给妈妈的信,不如说是写给自己看的东西。她一边写一边思考,思考她和沙克达的关系。

薇薇在这里待了71天就回去了,走的时候有几本书还没看完。刚到这里时的新鲜感退却,化作了一种对繁华都市的渴望。她十分想念她的朋友们,想念熙熙攘攘的人群。她是群居动物,尽管两次被囚禁的经历让她与社会分离,但她还是渴望能和人类在一起。

子爵的陪伴无法缓解她的孤独,她太寂寞了于是她要回到有人的地方。

得知她要回来,沙克达心里是很激动的。本来他都做好她一两年不回来的准备了,没想到两个多月她就回来了。

他看着头发长长超过肩膀的薇薇,半晌说不出话。她的气质凝练了不少,眼神澄澈像是认识他之前的寇薇薇,她被洗净了。

这样的薇薇给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他心中生出一种微妙的情绪,感到前所未有地敬畏她。当然这种感觉只是转瞬即逝,他是欲望深重的罪人,即使她高洁犹如神龛里的菩萨,他也会想要玷污亵渎,只因为他爱她。

他捧起她的脸,缓缓在她唇上落下一个吻,这是他们重逢后的第一个吻。起初双方都有些生涩,但很快找到了感觉,两条舌头像交尾的蛇那样互相纠缠。

薇薇想起不知道在哪看过的一个说法:两个人如果不是真心相爱,是没有办法接吻的。她觉得这个说法是胡扯,av里接吻的镜头多得是,她不相信那些演员都是真心相爱的。

沙克达确认她不处于经期后,立刻和她去了床上。他没弄什么花样,做爱的时候连雪茄都没抽,把她按在床上从正面简单又粗暴地进入她的身体,结果忘带锁精环他不到两分钟就射了。

他扣着她的十指,深情款款地注视着她。他的面容饱经沧桑,抬头纹像刀刻出来的木雕,眼白略显浊黄。

他轻声细语地诉说着对她的想念,说她不在的日子他想她想得发疯,之所以忍着不去找她是希望她能快乐。他越说越委屈,竟有种要热泪盈眶的冲动:十几年来他何曾这样压抑过自己?

薇薇静静地听着。三十三岁的她面容一如他记忆中的精致,没了少女的无忧无虑,但多了种足以让他癫狂的风韵。

“你为什么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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