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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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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

潜伏在这南方小城有许多好处,第一是空气清新让人身体状态好了许多,尽管还无法恢复男人的能力;第二是可以在街边小店找到修电器的工作,电子工程专业的他可是行家里手;第三是这里看不到通缉令,马路上几乎连警察的影子都没有,更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许多个深夜与凌晨,他依然会从噩梦中惊醒,见到那张二十五岁的脸,风华正茂,英姿勃勃,闪着明亮的目光,随时都要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

路中岳梦见自己被这个人用刀刺死。

鲜血在眼皮底下奔流,迅速染红整件衣服,倒在街头被众人围观,就像一条被车撞死的中华田园犬。

每次这样醒来,他都会冲到镜子前,看着自己四十多岁的脸,看着额头与眼角的皱纹,日渐稀少的头发,还有布满血丝的眼睛。

那个人的名字叫申明。

路中岳第一次见到他,两人都只有十五岁。1985年的南明高级中学,记忆中无比荒芜,除了旁边的钢铁厂,似乎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唯独教学楼与宿舍都是新的,那年头无数人打破头都要挤进去——中考成绩一般的路中岳,通过老爸走教育局的后门,多交了些赞助费,这才被塞进了南明高中。

申明刚来学校报道,穿着土得掉渣的白衬衫蓝裤子,跑鞋都洗得发灰,书包一看就是旧的,很像别人用剩下来的那种。但他的目光很特别,尽管总是故意躲避别人,但只要一跟人四目相对,就会令对方望而生畏。

与其他同学相比,他的脸有些过分的成熟。

他们被分配到同一间寝室,六个室友中就属申明最为寒酸,身上只有几毛零用钱,平常连买根冰棍都舍不得。但他的功课确实好,读书极其勤奋,每晚在蚊帐里挑灯夜战。他的领悟力特别强,老师说的话一点就透,尤其语文与英语更是出类拔萃。除了年轻的数学老师松,几乎每个老师都很喜欢他。

相比之下,路中岳就寒碜许多了,若非理科成绩还行,恐怕都有留级的可能。

他却是申明最好的朋友。

平时申明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只有单独跟路中岳在一起时,才有说不完的话,申明有句口头禅“来不及投胎吗?”让路中岳记忆犹新。任何时候路中岳遇到困难,申明都会出手相助。同样他经济拮据之时,路中岳也会慷慨解囊。

高二那年,他拖着申明去药水弄打台球,遇到流氓抢劫,申明帮他打跑了那些混蛋,头却被打破血流如注。路中岳陪他去了医院,忙前忙后了一整夜,结果申明被缝了七针,回到学校只能谎称不小心摔跤。

那天晚上,申明躺在路中岳的大腿上,双眼清澈地看着满天星斗。他说自己从小没尝过过一天好日子,记忆里都是被人欺负,没有小朋友愿意跟他一起玩,就连写作业的铅笔都是外婆从东家要来的。考进南明高中,他才有机会每天吃到肉。

最后,他冷冷地说了一句:“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过去。”

高考前夕,申明总是愁眉不展,他填的第一志愿是北大,将要面对全国成千上万的竞争者,心里毫无把握。

路中岳更在担心是否会高考落榜。

六月的某一晚,学校对面流浪汉的棚户区发生火灾,路中岳跟着同学们出来看热闹,没想到申明像个疯子样冲进火场,最终变成一团火焰冲了出来,结果救出了一个小女孩。

路中岳并不知道,不久以前,这个小女孩几乎就被他害死。

终于,申明得到了被保送北大的机会,成为万中挑一的幸运儿。

高考过后,他即将奔赴未名湖畔,路中岳留在本市的理科大学读书。在南明路上依依惜别,两人拥抱着大哭一场,申明唱了一首歌,是李叔同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往事。

此刻,路中岳是一个逃亡的通缉犯,隐身在人群深处,回想这辈子所有的起伏坎坷,不都是拜这个死于二十五岁的好朋友所赐吗?

而他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另一个人——他叫路继宗,今年十九岁,是路中岳的亲生儿子,唯一的。

这辈子注定不可能再有了。

他在这座南方小城隐藏了一年,时不时观察陈香甜与路继宗母子。当年喜欢过的女子,早已不能再看了,差点被自己扼杀的孽种,却如同春天的野草般茁壮——最要紧的是,这孩子的相貌完全遗传自路中岳。

路继宗每天闲着,要么无所事事地看a片,要么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却给自己赚了几十把砍刀,直到妈妈揪着他的耳朵拎回来。他很少主动跟人说话,也没有朋友——除了游戏里的战友们。

不会有女生喜欢他。

他总是低下头,露出额头上浅浅的青斑,冷酷地压着眼神看别人,令对方产生某种畏惧。有一晚,他在网吧里打dota,旁边有个家伙骂了他两句,说他是没有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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