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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五十六(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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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至少是知道,她大概不算讨厌我。

这一天午后,我跟一个朋友谈完事,分头走时,接到王子迎电话。她问我有空一起看展览,正好有两张票快到期。

反正我是不打算回公司,想一想,就答应了。其实她并不算常打来,发讯息多一点。我一直把她看成一个妹妹的。是从来也都没有什么,不用自顾把人家想成了怎样一回事。

展出的地方在歷史博物馆。我驱车在附近停了,徒步走过去。王子迎已经在那里等着,一身轻装,外加一件浅色的呢料大衣。

她对我扬手挥舞,「程大哥!」

我走上前,一面笑道:「等很久了?」

「我也才到。」她笑,拿出了票,「怪我记性差,忘记了,一时约不到其他朋友,就想起你了。好在你愿意来,不然要浪费了。」

我笑了笑,说:「偶尔是应该来培养一点文艺气质,不然,身上就要剩下铜臭味了。」

她亦是笑。

于是就一起进去了。是看明清花鸟画展,主要展示徐悲鸿及张大千的作品。虽然平日,不过来的人不少。因而竟闹哄哄的,每人都抢站在画的最前头,彷彿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糊里糊涂就算。

一趟走马看花,我谈不了什么感想,王子迎彷彿也懊恼。从博物馆出来时,她道:「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失望。」

我笑了笑,说:「人多就是这样了。我倒不算上失望,至少看了一场很好的展览。」

王子迎看来,微微地笑,「你要不怪我拉你来人挤人就好啦。」

我失笑,「怎么会?也是我自己答应要来。」

王子迎彷彿靦腆地一笑。

我看着,讲:「走吧,请你喝茶。」

王子迎一愣,「咦?」

我便道:「答谢你请我看展览。」

王子迎说:「不用客气的,我是…」

我笑着打断她:「我反正是不打算回公司,也要找时间打发,或者你当作陪我吧。」

王子迎似怔怔着,过一下才点头,并不说话。

我不以为意,只一笑,就偕她往停车的地方走。

因停得远一些,要走一段。这一时刻,人行道上只有我跟她两个。车子在路中间跑,隆隆作响,并不有气氛。我当也不往多的方面去想。

王子迎今天穿了一双高的鞋子,走得不很快,我便也慢了。不过她还是落后我一小步。

她突然喊住我。

我回过头,停了一停,转身向着她,笑问:「我走太快了是不是?我再慢一些。」

她定定地站住了,一双眼都看着我,开口:「程大哥,我一路在想,能够当你的女朋友的人一定会很幸福。」

我一怔,便笑了一下说:「其实你想错了,正好相反。」

她似不信,又讲:「一定会的,我就…总是这样觉得。」

我不作声。

她也沉默。相互对着,过一下子,她彷彿深吸了口气,开口:「我喜欢你。」

我静看她,她眼中有一抹荡漾的神气,脸颊浮着两陀的红,彷彿因为热,可明明是这样冷。我微一笑,出了声:「我知道啊,我也很喜欢你,就好像是我的一个妹妹。」

她的目光一下子黯淡了,笑容彷彿勉强起来。

「我…不是这种意思。」

我默然,过一下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我很感激。」

她似呆呆地望我,好一阵都不说话。

我忽地有种不忍心,说:「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是我不合适你。」

她轻声问:「是因为——你已经有交往的人了?」

我一顿,还看着她,心中在挣扎着,嘴里便坦白了:「对。」

「我不相信。」她即刻道,又一停,彷彿凄然:「但是大哥也这么和我讲。」

我微一愣,可说:「你大哥并没有讲错。」

她抿一抿唇,看着我问:「是谁呢?」

我沉默一下,才答:「你不认识的。」

她却追着:「我有没有看过?」

我并不理了,只道:「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喜欢我太浪费了。」

她张了张嘴,终究沉默,忽地转开了身。我还在原地,望着她急步离去,就是不曾要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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