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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4 我们的爱三年难捨(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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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天妈妈咪呀!你真是棒呆了!太深藏不露了!」一下场,人群散去,我马上衝上前勾过顾笙煜的脖颈,两隻手环着他宽大的肩膀,对着他的脸颊又亲又吻。「《暮色幸福》是你什么时候偷练的?老实招来!」

他乐呵呵:「还能有什么时间练?每天把你送回家后才练的,熬夜。」

「果然!」我使劲捏了他一把,「你要赢不要身体啦?健康也要顾啊!」

他邪魅的俊脸贴近,调情吹了吹我的瀏海:「我是用命在护着你啊,看在为夫爆肝爆定了的份上,娘子亲一个吧。」

「你你你可恶!不爱惜自己还想要我疼?门都没有!而且刚刚已经亲好多下了!」我气呼呼别开脸。

「我要嘴对嘴,好嘛亲爱的可爱的宝贝娘子──」他噘起嘴撒娇,虽然我很吃这套,但为了给他教训我要克制住!「娘子就啾一下嘛,我下次就不会了……」

「你骗鬼啊!亲你一个你一定就会得寸进……唔!」我头转回来开飆,骂没两句就……就……

顾笙煜就直接吻上我的唇,灵巧的舌还趁隙而入!

噢呜真是太太太太太狡猾了!

?

第二项比艺是书法,时间就决定在明天午休前十分鐘,地点在英语情境教室,请来的评审是江宇轩的美人英文老师,虽然教洋文却写得一手好字,颇有名家风范,据说每年学校除旧佈新贴的春联都出自于她手。

「话说,你怎么会想要选书法来当比艺项目?」我好奇问顾笙煜,「而且你什么时候会写书法了我都不知道呢。」

「我当时也没多考虑,脱口就说了。原来我选的是书法喔?」他老大居然也有这么不靠谱的一天,「至于我什么时候会写书法了你当然不会知道,从你打娘胎起我就开始碰毛笔了。」他挑高眉,跩几点的。可说穿了就是隻纸老虎──

「我看拿毛笔挖鼻孔吧?在那边吹嘘什么。」我鄙夷,最好你神童一岁就会写字啦!

他反鄙弃我,语不惊人誓不休:「挖鼻孔太逊了,是拿毛笔差点给楚未央开了苞,虽然这是我六岁时的事了。」他一副老子很成熟六岁就懂得那档子事的臭屁模样。

……这变态有什么好得意的啊?因为没有能力要了正太表弟,所以就拿笔捅人家──呃,当然这段是我自己脑补的,但我相信与实情相去不远。

我嘴角抽了抽,原来这两个男人早已有染,如今是『老情人』重逢了?「难怪他那么讨厌你。」你们懂的,由爱生恨嘛。

「他讨厌我没差,全世界只要你喜欢我就够了啊。」顾笙煜蹭了蹭我的脸,像隻毛茸茸的大猫。

唉,卖萌无敌啊。

待美人英文老师赶到,书法比艺开始了,限时十分鐘。

楚未央还慢条斯理磨着墨,好似胸有成竹,慵懒询问:「老师,题目是什么?」

「没有题目,随意,诗词为佳。」顾笙煜先答道,他悬着腕,思索一会復下笔。书写时如行云流水,呈现出的字体却苍劲大气,入木三分。细看每一笔都收得分毫不差,墨色饱满,力透纸背。

这这这这傢伙果然不只会开苞啊,那毛笔在他手上好似有了灵性,笔锋不论转、拉、顿、提,都被他使得出神入化。

噢,认真的中华男儿真的很帅气啊!

「诗词啊……」即使限时十分鐘,楚未央仍是不疾不徐,缓缓顺着笔,顺到我觉得笔毛都快掉光了才挥毫。

这种看似没有威胁的人最是可怕了!

时间还有五分鐘。对我这来围观的可说是度秒如日。

顾笙煜写的是奔放不羈的类草书行书,而楚未央写的是端正劲瘦的楷书,字体透出些阴柔,不太像男人的字,反而像闺阁女儿写的那种簪花小楷,却又比之些微阳刚。

就这么说吧,他写的是阴阳人才写得出的中性字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评比时间到了。选材没有在美人英文老师的评分范围内,单纯就技艺来一决高下。

顾笙煜写岳飞的词《满江红》,多么雄心壮志豪气干云。也难为他能在短短十分鐘内完成这闕九十三字的词,平均一分鐘要写九个字啊!

至于美人老师的评语,就跟刚才我的看法差不多了,原来我挺有鑑赏的天份。

再来看看未央小姑娘的杰作,他写的是陈子昂短不啦唧的《登幽州台歌》。也难怪了,他慢吞吞完只剩一半的时间,能指望他写什么恢弘大作?

看来顾笙煜是胜券在握了啊哈哈哈……

「这才是我一直在找的好字啊!」就在我以为胜负已定之时,美人老师突然叫道,拿着楚未央的字欣赏得不得了,如获至宝:「这还需要比吗?学弟完胜!」

什么?!那不阴不阳的鬼书法竟有人入得了眼?我当机立断拍桌:「老师!我不服!」

「你只是个凑热闹的,不服什么?」老师那魅惑电眼瞟向我,语气不咸不淡。「怎么?质疑我的眼光啊?」

这女人!我暗暗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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