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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1章 整体差距(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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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范迪门觉得嫉妒的,并非目前海汉和大明之间热火朝天的贸易状况,而是海汉在港口基建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他早先初到三亚的时候,也惊叹于当地港口码头的建设规模和水准,不过当时他认为这地方既然是海汉的门面,自然要倾尽全力弄得漂亮一点,以便能给外来客商留下好印象。但在这次走访海南岛上多处港口之后,范迪门才发现原来海汉人的每一处港口都是实施了标准化建设,虽然规模大小有所差异,但港口设施、进出港手续、运作机制等等却都是完全一致,也足见海汉在海上贸易方面经营策略的成熟。

相较之下,东印度公司在南洋的经营状况却更像是草台班子,除了巴达维亚的港口还算有点模样,其他地方的建设水平别说与海南岛这些港口相比,就连安不纳岛都比不了。这种差距不单单只是因为财力投入程度的差异所造成,更多的原因还是由于东印度公司在整体规划、人员配备、工程能力等方面全面落后。

在港口建设和运营方面的差距对于贸易的影响显而易见,海汉港口的运转效率明显要高出一大截,船只进出港手续,货物的装卸、仓储乃至销售,都无需船主货主们过多操劳,他们甚至不用下船就可以安排好这些事务,而节省下来的时间,便可以用于往返航程上。一年下来多跑几趟海汉的港口,用这些省下的时间所换得的利润自然就很可观了。

尽管范迪门认为地域和人种才是双方在贸易经营状况上出现差距的主因,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站在客商的角度,服务设施完善,管理措施统一的海汉港口,显然是更好的选择。等海汉人在马六甲海峡的基地投入使用之后,不难想象整个南海,或者说东西方之间的海上贸易状况,或许都将会因此而产生微妙的变化。

如果一定要让范迪门从中挑出一点毛病来安慰自己,大概也就只有海汉目前的海上运力还比较有限这个短板了。海汉为了快速地扩展地盘,将大部分的资源都放在了建造军事用途的舰船上,海汉海军已经拥有了六艘“威严级”主力战舰,但为了建造这六艘大型战舰和与其配套编制的众多战船,海运部只能大量削减了民用、商用船只的建造数量。这使得海汉目前对于来自他国特别是大明的海上运力十分依赖,常年往返于海南岛与大明之间的船只中,有七成以上都并非海汉所属。

但这个短板能够限制海汉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了,这一路考察下来,范迪门在儋州和海口都看到了正在兴建之中的造船厂。以海汉建造军用船只的速度来看,未来几年中民用船只从各个船厂下水的频率只会更高。说不定一两年之后,在南洋地区的海面上就可以看到挂着海汉旗帜的商船船队出现了。

在海口城的最后半天考察时间,宁崎去了南渡江以东的新移民安置区。从1631年开始到现在,在这片区域已经安置了近两万以大明为主要来源地的新移民。这些移民被分别安置在规划好的十个村镇中,生计以种植粮食作物的集体农场为主。

明朝在乡村实施统治的基本组织是里甲制度,这种制度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由丁粮最多的十户担任里长,其余百户编为十甲。官府以里甲为单位编派徭役,包括征收税粮、办运上贡物料、支应官府公用等等。但因为这种制度并非选拔贤能来管理基层,又没有完善的监管措施,所以里长在安排徭役时就可以公权私用,中饱私囊。到明朝中叶一条鞭法施行之后,原本十年更替里长的制度也逐渐废弃,对农民的控制力也就越来越弱了。

海汉在接管这一地区之后并没有沿用大明的里甲制度,因为这里安置的都是没有根基的外来移民,所以民政部门在本地所采用的其实是以村为单位的公社制,即所有生产资料公有化,而民众的收入主要来自劳动所得的工资和口粮配给。而每个村的村委会干部,全部都是由海汉民政部任命,在吃皇粮的同时也得接受监管,虽说手头权力不小,但上头有海汉律法压着,多少能对其产生一点威慑。

这种集体所有制的组织形式比较适合农业社会,海汉试图通过体制的优势来达成以农养工的墓地,依靠农业的积累来实现工业化基础。这种制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有现成的模式可循,海汉只需把原本那个时空中的先人在实践中获得的成功经验套用过来就行,管理制度和运作方式都十分成熟,无需再做长时间的实验摸索。其次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组织起农民,利用民间的生产力来大规模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省下海汉在农业开发方面所需做出的官方投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有效地集中农业生产所产出的财富,并由官方将其统一投入到当下更为重要的军事、工业等领域,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

不过海汉式的公社制度也吸取了先人的教训,并没有一味地强调公有制,对于期望弃农从商或者进入其他行业做工的移民,也同样提供了转换的通道,但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首先获得海汉籍贯才行。而如果没有一技之长或是选择了入伍从军,单单靠着在农村进行简单的体力劳作,现在至少也得一年才能获得入籍的机会了。类似海口城附近这些移民安置区因为设立时间不长,大部分移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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