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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8章 马小姐(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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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正如田叶友所说的那样,会为这种事情感到苦恼的,大概也就只有陈一鑫自己了。穿越集团十之七八的成员都是单身来到这个时空,除了极少数能内部配对成功的,绝大多数想要成家的人还是得将这个时空的居民作为自己的婚配对象。而海汉的主要活动区域是以大明为主的汉人地区,同根同宗的明人也顺理成章成为了穿越者们接受度最高的对象。在穿越者现有配偶中,大明出身的汉人占据了绝大多数。

而这些婚姻当中除了极少数人是以“自由恋爱”的方式结成夫妇,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夹杂了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在其中。通过联姻这种方式来寻求海汉庇护,或是为了与海汉巩固经济、政治方面的合作关系,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其他目的。就像田叶友的老丈人家,当初就是为了能与黑土港保持稳定的煤炭贸易合作,才主动向田叶友提亲,而这段跨国联姻也是促成了他老丈人家成为廉州府经营规模最大的煤商、甘蔗种植户和船行老板,整个家族依附着海汉迅速成为了一方权贵。

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在两广地区,特别是海南岛上,富商乡绅争相与海汉联姻的情况其实十分常见,甚至有不少地方官员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也暗戳戳地将家族中的小姑娘推销给海汉的大佬们充作妻妾,用以拉拢双方的关系。

陈一鑫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种场面,只是因为他待的地方几乎一直都是海汉控制区的边缘地带,刚刚开始与当地社会高层熟悉起来,他就又被调派往下一处地方执行任务去了,根本就没有发展出这层关系的时间和空间。而这次在山东登州的状况也算是一个特例,本地的治安状况在过去几年中一直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即便是有钱有势的地方豪强,想要自保也相当吃力,而海汉的出现立刻就让人眼前一亮,不但有钱而且有军队,做事也讲究规矩,对地方上的有钱人来说简直就是一顶绝佳的保护伞。

至于说这种跨国联姻是不是有叛国之嫌,这位马东强马大官人却并不在意。他已经专门在衙门里找人咨询过了,《大明律》里关于与外国人通婚的内容,也就只限定了蒙古人和色目人。《大明律·户律三》中有记载,“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务要两厢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在大明律的涉外婚姻规定中,并没有提及到海汉人,所以明人与海汉人通婚一事,也算不上什么犯忌的事情,至少在朝廷下文禁止之前是合法的。虽然海汉人与登州府的驻军似乎有点不对路,但在马大官人看来,这海汉人却比登州城那帮不讲规矩的丘八可靠多了,至少海汉到了福山县之后,可从没有过向地方上摊派征收大笔钱粮的举动,这不比那刮地三尺的外地明军厚道多了?要是能给自家女儿找个海汉姑爷,今后这福山县大地主舍我其谁?

但马东强一早送走大舅子姜盛之后,就总觉得心里惴惴不安,似乎自己漏了什么事。想想准备的礼物份量也着实不算少了,对姜盛该叮嘱的也都说得差不多了,但还是觉得有些患得患失。

关于联姻这事,马东强前前后后着实下了不少工夫,他一开始完全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去夹河边,想看看那打败万家军的外国海商是什么来头,但看到年轻英伟的陈一鑫之后,马东强便有了结识心思,想办法找了海汉士兵一打听,说这位年轻军官在海汉国的军队中地位颇高,乃是带兵打仗的大将,而且还是单身尚未成家。

这么年纪轻轻就成了军中大将,马东强按照常理推想,陈一鑫多半是海汉国中的权贵家族出身。若是能攀上这门亲,今后登州马家在本地还有谁敢来欺辱?只要嫁出去一个女儿,就能换回一个官府都搬不动的大靠山,这买卖在马东强看来是绝对划算的。到时候要跟福山县衙提兼并本县无主土地的事情,应该也会有底气得多。

当然了,马东强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可没想过要跟自己女儿沟通意见。在他看来这种安排对女儿已经极其不错了,他更多的是担心海汉这边愿不愿意接受这种提亲,而不是自己的女儿愿不愿意接受这种单方面的安排。

马东强的担心在之后变成了现实,虽然陈一鑫态度十分客气,甚至前段时间还来过一趟马家庄赴宴,但却一直没对联姻的事情松口,甚至都没提过要见一见自己的女儿。马东强虽然有些气馁,但又不愿就此放弃,对方越是婉拒,马东强越觉得这事须得尽力办成。思来想去之后,他觉得原因应该还是因为对方缺乏对自己的信任,而他家产、宗族都在福山县搬不走,不可能像那些难民一样去投靠海汉,唯一的解决办法,就只有通过加大筹码来凸显自己的诚意了。

这次马东强狠下心来,将庄子里的粮食储备拿了大半出来,以慰劳品的名义送给海汉,唯恐份量不够,还加了牲口和现银。宗族内部不少人都反对马东强这种冒险做法,就连本来赞成此事的大舅子姜盛,也有点担心这种举措最终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但马东强最终还是坚持这样做了,他觉得要是这样还行不通,那才能甘心放弃提亲的事情。这些东西送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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