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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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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好歹陈铃没马上去参加其他乱七八糟的节目,而且这节目叶答风有认识的人,他没明着说,只提了几句,别人也能关照一二。

节目没搞什么幺蛾子,到了踢馆环节,陈铃和另一名相声演员许竞贤共同登场。

按照综艺套路,先是放些采访片段,再拍拍他们排练时的样子,倒没什么特别的,节目组在他们挑选上台服装时多给了一些镜头。

许竞贤的意思是说还是穿大褂好,陈铃也同意,不过陈铃自己没大褂可穿,因为临时也无法赶制合身的大褂,让陈铃在节目组提供的现成大褂里挑。

许竞贤穿的是一身棕红色的大褂,便让陈铃挑同样颜色的。

陈铃摇头:“我再看看。”

许竞贤说:“一般来说搭档都是穿一个颜色的。”

陈铃眨了眨眼,以开玩笑的语气说:“咱们哪能算搭档呀,也就是露水情缘。”

许竞贤又道:“万一咱们能踢馆成功,还是能捆绑一段时间。”

陈铃戏瘾大发,扭过头抬起手比了个垂泪的动作,掐着嗓子道:“像我这样的无根浮萍,又岂敢奢想有归处去。”

许竞贤哈哈笑,最后陈铃挑了件黑颜色的大褂,又正色说:“其实是因为黑色显瘦。”

节目组大概是觉得这段相对有意思才剪进去,叶答风看着是全程没笑,老太太先感叹了句:“小宝念着你。”

不是规定死的,但一对搭档上台,约定俗成,通常是要穿一样款式一样颜色的大褂。陈铃在节目里看起来像个不懂规矩的圈外人,实际上却是没认这位临时搭伙的演员是自己的搭档,才不肯跟对方穿同个颜色。

老太太又说:“要说你们哥俩是像,特别在这些地方。”

何秋韵没把话挑明了说,叶答风却知道他母亲指的是什么。这些年叶答风演出颇多,自然也有长期一起搭的,可他上台也有个臭毛病,同样要和同台的演员穿不一样颜色的大褂。

这还只是外人看得到的。

此外,他每次做新大褂,都要做两身,一身是按着陈铃的尺寸做的——当然也大都是通过网络图片目测的尺寸,不过总也没机会送出去,都齐齐挂在家中的衣柜里。

叶答风没接话,只说:“看电视。”

很快两位演员上台。

如今陈铃已是长身玉立的少年,穿着黑色大褂,撩袍端带地走,颇有旧时风雅文人的气度。只不过可能是为了保留特色,仍是顶着那头金发。

走到台前了,他又模仿西式礼仪,将大褂下摆当作裙摆提起来,弯腰行了一礼。

两种动作都相当优雅,却因为都太一本正经,反而显出一些滑稽来。

陈铃对着镜头自我介绍,仍自称是男团成员。又介绍旁边那一位。

这种竞演类的节目,同样以短时间内能逗乐观众优先,传统相声拿出来讲,优势并不大。因此这是个原创的活儿,叫做《偶像之路》。

如今陈铃身上最值得议论的话题,就是他作为偶像却来说相声这件事儿。不过和上次的娱乐圈莽撞人不同,尽管那样犀利的内容容易引发观众讨论,但回回都那样讲就没意思,这回陈铃主要讲的还是自己的事。

前头说得还比较顺利。相声表演风格按类型来说有帅、卖、快、怪四种,陈铃应当算是第一种,在台上没有太夸张的肢体动作,也不太扮丑,将一件事娓娓道来,在让人感到赏心悦目的同时又让人会心一笑。

他先说自己刚当练习生那时候的事。

“我最大的优点是未雨绸缪,刚进公司第一天,开始发愁以后出门被粉丝认出来怎么办,咱得提前想好措施啊,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别的大明星出门不都戴墨镜掩饰自己,我那时候当练习生还没工资,买不到合适的墨镜,愁得一晚上没睡着。”

“最后怎么办呢?”

“这不是一晚上没睡着嘛?”陈铃用双手比了两个圈放到眼睛上,“生产出了一对天然墨镜,非常自然,没有那种刻意戴墨镜的做作之感。”

“可不嘛!”

陈铃又说:“我还愁以后被粉丝要签名怎么办。”

“这是个问题。”

“公司的前辈让我别想太多,努力练习。”

“是得好好练习。”

“我努力练习也的确得到了回报。”

“您成功出道了?”

“我获得了小区硬笔书法比赛第一名。”

“嗐,练的签名啊?”

……

后来又说了自己参加选秀节目的事。

陈铃:“我这人不是喜欢未雨绸缪吗?我怕自己遇到恶意剪辑,想了个办法。”

“什么办法呢?”

“每天在手上套不同颜色的手环,这样一来,要是节目组胡乱剪,观众会发现我上一秒戴的是红色手环,下一秒手环变成了蓝色。”

“是个好办法,有用吗?”

“卓有成效,我还因此收到了很多粉丝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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