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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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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有家政阿姨来打扫,但她也不贪图奢靡享乐,起码不会买过于昂贵的衣服、首饰,只要手里的钱足够提供安逸的生活,让她专心在自己的消遣上就够了——画画、练字、写稿。

戚晚的功课都是自己搞定,安闲始终表现得很随缘,只跟她说:“你能念到哪儿,我就供你到哪儿,你要有本事考上大学,我决不亏待你。”

这样的相处模式戚晚习以为常,几乎每一件事,都是安闲提要求,戚晚努力去达成,失败了也不要紧,安闲什么都不会说,更不会惩罚或责骂,最多就只是笑笑。

但那种笑,比惩罚还让人难受。

安闲很会笑,优雅的笑,开心的笑,从容的笑,嘲讽的笑,冷笑,假笑,讥笑,皮笑肉不笑,她似乎很会用一个笑容就将潜台词表达清楚了,不必浪费唇舌。

直到某一天,戚晚在家里见到了安闲的另一种笑——妩媚的笑。

对象是张大丰,那个长相称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猥琐、奸诈的男人。

戚晚的认知被惊碎了。

她开始还以为母亲对张大丰额外小鸟依人,是因为家里缺钱了。

毕竟缺钱,是每一个家庭都会面临的问题。

后来戚晚才知道自己错了,安闲根本不缺钱,她就是单纯地喜欢张大丰,喜欢张大丰像舔狗一样巴着她。

自那以后,戚晚就换上“呕吐症”。

她震惊于安闲奇葩、扭曲的审美,有一次甚至将这种疑惑和恶心表现在脸上。

安闲当时正在画画,眉眼都不抬,便不紧不慢地说:“难怪老话说,有些孩子上辈子就是父母的仇人,这辈子是来讨债的。我不强求你喜欢他,也不要求你一定要孝顺、体谅,只希望你管理好表情,尤其是对自己的父亲。”

“父亲?”

尽管戚晚已经猜到,却还是因为这句话而天崩地裂。

安闲落笔,直起腰,双手撑着画案,冷漠道:“对,生物学上的父亲。一家三口终于团聚了,开心么。”

那是第一次戚晚觉得母亲恐怖,在这之前她只是有点阴阳怪气。

戚晚是爱安闲的,虽然她们的母女之情本就凉薄,但她依然觉得自己是爱她的,或许还有羡慕和崇拜。

衡量标准就是,没有母亲,她会失去生活的依据,她还要继续升学,需要吃穿和争风挡雨的屋子。

还有,她将来也想成为作家或是撰稿人,这样既不必受到朝九晚五的限制,也不必讨好上司和老板,她会自由很多,不挣钱也没关系,生活所需家里并不缺,她可以慢慢酝酿灵感,像母亲一样凡事都从容不迫。

但张大丰的出现,令这美好的展望出现了裂痕。

戚晚仔细观察过张大丰的长相,他并不像夜阳天前任老板那样高壮,身材不过中等,偏瘦,面无三两肉,仿佛在骨骼之外只包着一层皮,笑起来时生动一些,不笑时透着一股阴险。

诡异的是,当闺秀一样的母亲和张大丰站在一起时,戚晚竟然觉得出奇的般配。

是的,就是般配,就像是豺狼和虎豹。

尤其当戚晚偶然得知,安闲做情妇时就与张大丰暗通款曲,还不慎有了她,所以那个金主才将她扫地出门。

多年后,张大丰来林新谋夺夜阳天,这里面也有安闲的功劳。

这些事都令戚晚震惊,但更令她震惊的是,她的“呕吐症”竟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好转。

难道是因为她不再厌恶张大丰?

不,她还是厌恶的,只是不再因此为难自己的身体。

她选择将那些症状沉淀到心里,让精神世界去负责消化、净化,而不再交给肠胃。

但精神世界没有排泄通道,垃圾堆积的多了,会出现更严重的后遗症。

比如妄想。

她妄想着有一天,夜阳天前任老板会杀回来,亲自宰了张大丰。

或是夜阳天里再出现一个什么反叛者,将张大丰踢出林新。

或是林新的其他势力和张大丰杠上。

或是张大丰出门遇到疯狗被咬死,过马路被车撞死……

但这些事都没有发生。

张大丰很聪明,他在这里混得很好,不仅本地各个环节都打通了,还结交许多春城过来投资的生意人。

……

这天,戚晚和郗晨、辛念在学校里“收拾”了一个猥琐的男同学。

戚晚心情原本很好,有一种心里堆积许久的恶气,终于有地方发泄的快感。

谁知当她回到家里,却见到门口多了一双男士皮鞋。

那是张大丰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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