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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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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高长松认为杀猪狂潮也就这段时日,等到劁猪的方式传播开,其他人竞相模仿,他们就没有优势了。

因此,除了劁猪跟杀猪外,卵五郎还在高长松的鼓励下学会了阉鸡、锤牛等等,只要是能阉的,就没有他不能干的。

高长松回头,也看见了卵五郎嘴角的微笑,这让高长松略有些无语,心想:哎,这是有多大仇啊!

其实卵五郎的行为还蛮有阿q精神的,但怎么说呢,只要不去吃人,一切好说,现在他不就当了良民吗?

对卵五郎的疑惑解除之后,只剩下猪八戒的安置问题,听说他主动要当长工,高长松欣然应许道:“好啊。”

他说:“看你是想让他去类乌齐的城镇,还是直接去古格,以妖怪的脚程,一刻钟往返两地足矣。染布之类的细巧活他跟小喽啰应当是干不来的,我的豆腐坊还缺人,可以让他们去做豆腐。”

人生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哪一项不是力气活,让力大无穷的妖怪去干刚刚好。

可是,岗位是提供了,监管问题却不能完全解决,如果猪八戒偷奸耍滑,人族监工肯定是搞不定的。

对此,很有奉献精神的净尘表示:“我与寺内的师兄弟多去看看吧,反正距离丰收也没多久了,待这批粮食收货后,猪居士应当是不缺吃食的。”

高长松道:“那行,就这么定了。”

于是乎,找到了工作的猪八戒带着一众喽啰进城,他本是不想带那些精怪的,可净尘很是坚持,同意也就同意了,毕竟给饭吃才是大爷。

为了不引起镇民的恐惧,他们都化作人形,除了猪八戒肥头大耳,看上去一把力气外,剩下的精怪都很憔悴,这样的人在隋朝破灭后在乌斯藏已经不常见了,路边的乞儿都比他们看上去结实。

金沙寺的僧人都不忍心看,惨啊!是真的惨啊!

猪八戒由僧人引入高长松的豆腐坊,因其地处偏僻,其间路过了好几家酒楼,什么金沙楼、顺德楼都见过了。

那股没让净尘驻足的鲜香味成功勾走了猪八戒的魂……

也就是这两日,实在不堪重负的高长松同金沙楼、顺德楼等合作,每天把配好料的东坡肉送到这两地,让他们二次加工再卖,这些酒楼跟高长松合作已久,哪有不同意的,饶是寄卖赚得不多,那也聊胜于无啊。

说不定他们还能复刻一下高十二郎的独门酱汁呢。

猪八戒耸动鼻翼,他是猪变得,哪怕是人形,鼻孔都比其他人大得多,这味道实在是香,让他口水直下三千尺,连忙擒住即将入楼吃餐饭的郎君问:“这香味是何?”

金沙寺的僧人两耳不闻窗外事,肯定是不知道东坡肉的,他们看猪八戒只是友好问话也没有急着阻拦。

被拦住的郎君看这黑状汉子,只以为是从哪来的土老帽,他解释道:“是高十二郎做的东坡肉,为这口美味,唐国的郎君专门来我乌斯藏。”

猪八戒一听是肉,就没意思了,他毕竟皈依了,只能吃素的。

不过偶尔破一次戒,菩萨也说不了什么吧……

谁知道那郎君为了突出东坡肉的讲究,还接着道:“别的不说,这东坡肉的猪就是咱这特有的,平日里那些公猪都腥臊得很,十二郎到底是读书人,竟然从那什《易》中学到了阉割之法,阉猪之味甚美。”

猪八戒听到这,脸都青了。

什么猪?

阉猪!

下身凉凉……

作者有话说:

高长松:或许能根源上解决问题……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

不够工整严正的楷书落于麻纸上,高长松将其通读两遍,想这岂不是眼下很少用到的词?末了他才抬头,看向对面颇为得意的青年郎君道:“好词好词,请问郎君,这首词可取了名?”

其实,以它通俗易懂的内容来看,实在当不起“好”字,可对方给自己鉴赏了,那不就要夸两句吗?

只听人大手一挥道:“谈不上好,叫他《猪肉赋》便是。”

在过去的大半个月中,李林同沉迷东坡肉,不可自拔,一日便要吃上一块,终于他为肉作词,成就他与东坡肉的不解之缘。

这名爱食肉郎君不过十八九岁,加衬巾的幞头包裹他浓密的秀发,白细布裁的衫袍与时下流行的胡服不同,很有魏晋名士的范儿,至于脚下则套了双走山路的木屐。

高长松琢磨着,这应该是李白诗中的“谢公屐”。

如此时髦且不便行走的打扮,在他们这偏远的乌斯藏很不常见,也难怪村人传他是长安来的郎君了。

此人姓李名林同,不仅跟大诗人李白相同姓氏,两人还是从一个地方来的,都来自巴蜀。

齐鲁一地的士族之后有游历天下的习惯,在时局平定后,这股游历之风广泛传播,我们熟知的大诗人中,李白、杜甫、高适都有满天下跑,结交好友的经历。

其中最硬核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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