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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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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张刺史他们走了后,高长松抄着手从北堂悠哉悠哉往钟离珺在的客房跑。

他看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吃饭了,今天准备烤个叉烧吃吃。

……

高长松想,自己也没什么可回报钟离珺的,好在对方喜欢吃,自己身无长物,却吃过现代的美食,经过系统的帮助,勉强能够在物资不丰的唐代复刻出一部分美味。

做叉烧单纯是因为才杀了猪,他得用各种方式消耗猪肉,卤肉跟东坡肉虽好,也不能天天吃,高长松想了半天,勉强找到了新的吃法——叉烧。

叉烧的重点是叉烧酱,什么蚝油、海鲜酱他这里是没有的,但是五香粉……

考虑到高长松的财力,他也能从丝路商人那买点香料挥霍了。

至于比较关键的豆腐乳,那可是高长松这的紧俏产品,拿几块来做叉烧酱还不是简单。

之后就是刷了酱烤肉,践行这一步骤时,高长松喊了钟离珺来帮忙,他的烤肉技术没有钟离珺好,在高长松的印象中,几乎没有人能超过钟离珺的。

他一看就没少在野外做烧烤。

叉烧当然得到了钟离珺的好评,实不相瞒,对他来说,高老庄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对一个吃货来说,还有什么比新奇的、不踩雷的、源源不断的美味更好的礼物吗?他都要乐不思蜀了。

可惜,完全平静的生活总不会维持得太长久,正当高长松他们享受着美食与热炕时,在福陵山洞府中的猪八戒,却没有那么高兴。

本来,在卵二姐死后,猪八戒日复一日过着平静的生活,除了吃人跟躺着外,基本什么都不做,真是字面意义上猪一般的生活。

可这种生活,是建立在妖怪物质条件不丰富的基础上的,在他去古格镇上打过工后,多少有些被人类世界的花花风景迷乱眼的意思。

猪八戒:嘿,别的不说,人族的素斋都比人肉好吃。

此外,他还尝过了当资本家的甜头,将自己不想干的农活堆给喽啰,剥削他们却不给他们吃的,这种感觉还是很让猪迷醉的。

因此,在手下的喽啰都逃跑后……

躺在冰冷石床的猪八戒:不行,得把他们抓回来!

要找人替自己干活才行!

福陵山的洞穴对没见过世面的小妖精来说顶顶好,依山傍水,有石头打磨成的床与桌,东边角落里堆着一摞陶制锅碗,甚至还有青铜造的大鼎——这些都是从人族商贾那劫掠来的。

要高长松来说,这儿还停留在石器时代,也难怪,许多刚化形的小妖怪甚至怕火,过石器时代生活,多正常啊。

只可惜“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猪八戒心说:俺老猪也是从天庭落下来的人,想当年我为天蓬元帅,居于殿宇之中,顶是庑殿顶,梁是七檩梁,墙是粉泥墙,唐王所居住的宫殿也不过如此。我一朝落入猪圈,不知过了多久才习惯精怪的生活,可眼下竟让我享受到人族生活的妙处,真是由奢入俭难了。

对他来说可不就是这样,当妖精,肯定是不能过神仙的生活,可他洞府边上就是人族的村落,他们都过着逍遥日子,这好日子对他来说唾手可得,就平白生出念想。

再说了,先前好歹有喽啰伺侯,他还想着让黄鼠狼精他们给自己修个暖炕呢,现在使唤的喽啰也没有了,日子实在难过。

猪八戒盘腿坐在石床上,那石板又冷又硬,隔得他老猪屁股疼。

他开始头脑风暴,重点是如何招喽啰。

对大部分妖怪来说,当山大王是很容易的事,小妖怪本来就弱,又有修行之人捕杀妖魔,他们自己活不下去,就得找个靠山,有名的大王一部分是靠打死修行者出名的,另一部分是靠打死其他精怪大王出名的。

猪八戒是卵二姐的赘婿,卵二姐以前出名是靠后者——跟其他妖怪比拼,等她死后,猪八戒继承了她的喽啰。

从这角度来看,他压根没作为妖怪出名过,也不对,名声是有的,但那是糟糕的名声,当赘婿的小黑脸。

综上所诉,猪八戒本人不具备成山大王的名声,有没有实力另说。

当他想动脑瓜的时候,动得还是比较快的,想要收喽啰,那得先打出名声,猪八戒想到金沙寺的净尘,放弃跟人族修士为敌。一是他要跟唐僧西天取经,这半只脚踏入佛门了,怎么能去找和尚的麻烦,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二就是打不过,净尘看上去太有实力了,不是他能对上的。

猪八戒:我是知道的,有些和尚就喜欢物理超度。

如此看来,他只有打死其他妖怪,攫取他们的喽啰了。

猪八戒自恃天蓬元帅,很有几番本领,他回忆喽啰们的话,只记得附近有一黄风怪,也不知根脚如何,自称黄风大王,卵二姐的干弟弟豺狼精就曾投入过黄风怪的名下,他甚至还威胁自己要黄风怪来拿他。

想到这猪八戒就笑了,心道:说得跟真的一样,他那大王还不是没来出头,定是怕了。

据他所知,大部分妖怪还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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